北海海事法院向广西、云南法院系统选调法官报名
|
|
整理自:北海海事法院 2009-3-9 10:24:49 |
近年来,北海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工作发展迅速,为了满足海事审判工作需要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官遴选及相关规定,经广西区高级人民法院同意,广西区党委组织部批准,在广西、云南法院系统选调7名法官(其中在广西区法院系统选调4名,在云南省法院系统选调3名)到该院本部或法庭工作。选调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按照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,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,择优选调。选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主要有:具有良好的政治、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,热爱海事审判工作,无违法违纪行为,未受过任何处分;年龄在40周岁以下(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硕士研究生可放宽2岁(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律本科以上文化程度;2002年1月1日以前取得法官资格或2002年1月1日以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(A证),并具有公务员身份在法院工作的人员。 目前,选调工作已经全面展开,报名截止日期为2009年4月10日,详情请登录北海海事法院网(www.bhhsfy.org)查询。 (北海海事法院)
|
 |
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|
|
 |
|
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,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.
②本网转载的文/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,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. |
|
|
|